为发展东莞市的慈善公益事业,促进和谐社会建设,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,于2005年6月设立“东莞市慈善会筹备工作委员会”,由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市长担任主任。市政府办、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和各镇(街)的领导组成筹委会成员,并设立筹委会工作办公室,进行筹备工作。经过一年多时间的认真筹备,于2006年10月25日召开了“东莞市慈善会成立大会”,全市各有关部门、各镇(街)派人参加,宣布东莞市慈善会成立。